中药
近期,因服用中药导致中毒事件频发,引起了人们对中药的质疑以及恐慌。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排斥使用中药,所以让人们正确认识毒性中药以及规范从业人员合理使用毒性中药十分必要。
毒性中药的定义我国对有毒中药的概念尚无统一规定,有毒中药的概念不明确已严重影响了中药的现代化,时代的发展迫切要求其概念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以及其范围的明确。按照目前的认知,中药的毒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毒性是指药物的偏性,《神农本草经》中提到,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之分。这里的毒性为药物的偏性,大体上把攻病愈疾的药物称“有毒”,而可以久服补虚的药物看作“无毒”。广义的毒性与药物的治疗作用密切相关,所以俗话说“是药三分毒”。
狭义的毒性是指药物的毒副作用,即人服用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包括急性毒性反应、亚急性毒性反应、长期毒性反应及特殊毒性反应。如曼陀罗颠茄等中药中含莨菪碱、阿托品或东莨菪碱,过量服用中毒会出现口干、瞳孔扩大、血压升高等抗乙酰胆碱中毒症状;川乌、草乌等中药含有乌头碱类成分,服用过量导致乌头碱中毒会出现阵发性抽搐、肌肉强直、呼吸系统因痉挛而窒息继而衰竭致死。所以在使用中药时应尽力避免使用狭义毒性的中药。
毒性药物的管理
狭义的毒性是人们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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